三部门:不再执行20种商品停止减免税规定
发布时间:2020-08-13 11:41:18 中国证券网
关注中物联
据财政部8月13日消息,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称,不再执行《国务院批转关税税则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步清理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规定意见的通知》(国发〔1994〕64号)中关于20种商品“无论任何贸易方式、任何地区、企业、单位和个人进口,一律停止减免税”的规定。
20种商品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和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指调味品、肉禽蛋菜、水产品、水果、饮料、酒、乳制品)。
每日 推荐
- 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
- 新闻联播:加快建设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 聚焦6个关键领域 加快制造业中试平台高水平建设
- 新能源重卡“爆单”!11月销量同比增长178%
- 860项场景+3大试点基地 交通领域人工智能应用驶入快车道
- 刘伟: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有力保障
- 浦东机场货运站获得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航空货物运输全品类认证
- 上海浦东启动数字出海行动计划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 神州控股出席中国数联科技创新大会,共筑物流数据新生态
- 四川内培外引推动现代物流产业建圈强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