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05 16:30:30 商务部网站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标志着海南自贸港建设启航。在这一重要背景下,境外中资企业商(协)会(以下简称境外商会)联席会议携手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开展战略合作,推动首批16家境外商会与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开创“境外商会+地方机构”互利合作新模式,推动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和境外商会高质量发展。
6月3日下午,境外商会联席会议及首批成员商会与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暨海南自贸港重点产业投资机遇推介会在全球五大洲共55个分会场通过“云视频”方式举行。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海南省副省长沈丹阳出席活动并致辞。商务部合作司王胜文司长、郑超一级巡视员(正司级)、投资促进局李勇副局长、驻日本使馆经商处宋耀明公使、驻印度使馆经商处李柏军公使、驻新加坡使馆经商处钟曼英公参、驻韩国使馆经商处谷金生公参、驻乌兹别克斯坦经商处金玉龙参赞以及来自新加坡、日本、韩国、印度、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德国、阿联酋、欧盟等近50家境外商会的会长和代表共200余人参加活动。
会上,境外商会联席会议以及亚洲地区的中资企业(新加坡)协会、在日中国企业协会、韩国中国商会、印度中国商会、乌兹别克斯坦中国企业商会等5家境外商会分别与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将通过互设联络点,在信息共享、展会合作、贸易投资促进等方面开展合作。
境外商会和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的合作重点将集中在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三大领域,和免税消费品、邮轮游艇、文化体育、航运船舶、航空产业、油气化工、融资租赁、离岸贸易等18个细分产业。境外商会联席会议将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所在国政府、行业和企业共享海南自贸港“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更自由”的政策红利,助推各国产品通过海南进入中国市场,推动当地有实力的企业在海南投资布局。
此次与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的战略合作,是境外商会联席会议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商务部投资促进局作为境外商会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继续推动更多成员商会以参与海南自贸港建设为契机,同国内更多地方政府、机构开展合作,共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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